2017年3月9日 星期四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老人福利科

申請單位 1、 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2、 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捐助章程中明訂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3 、 其他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 
4、 里辦公處 

目的 1、 落實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由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建立社區自主運作模式,以貼近居民生活需求,營造永續成長、健康的社區環境。
2、 以長期照顧、社區營造之基本精神,分3年設置125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老人社區化之預防照護。
3 、 結合照顧管理中心等相關福利資源,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 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

服務內容 
1、 依據內政部函頒「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每一關懷據點應至少提供下列至少3項服務項目之功能:
  (1) 關懷訪視
  (2) 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
  (3) 餐飲服務
  (4) 健康促進活動
2、 辦理方式:
  (1) 建立關懷服務個案基本檔冊並隨時更新。
  (2) 積極招募志工並結合社區內各項可資運用「愛心人士」之人力資源,共同推動。
  (3) 排定志工協助關懷中心值班及進行老人、弱勢者關懷訪視工作。
  (4) 辦理老人文康休閒活動。
  (5) 配合衛生單位或醫療機構推動醫療保健講座。
  (6) 辦理集體用餐或送餐服務(可採使用者付費之模式;惟收費標準需送市府核備)。

服務對象據點轄內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
應備文件 
1、 民間團體部份:
  (1) 立案證書影本。
  (2) 章程影本。
  (3) 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4)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法人單位需附)
  (5) 自籌款證明。
2、 區辦公處部分
  (1) 區長當選證書。
  (2) 自籌款證明。
3、 租用或借用房屋作為據點者須附租賃契約書或使用同意書。
4、 提出文件為影本時,應於影本文件內加註並簽章切結與正本相符。

 
*聯絡電話3339090、3350598
*傳真號碼3362942


*  相關附件:
  **  106年度桃園市政府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計畫.docx
  ** 106年度桃園市政府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補助計畫.odt
  **  106檢核訪視紀錄表.docx
  ** 106檢核訪視紀錄表.odt
  **  (106據點審查表)對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審查表.docx
  ** (106據點審查表)對民間團體申請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審查表.odt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1(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請表-含範例).doc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1(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請表-含範例).odt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2(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補助計畫書-含範例).doc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2(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補助計畫書-含範例).odt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3(多元方案及參訪觀摩計畫書-含範例).doc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3(多元方案及參訪觀摩計畫書-含範例).odt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4(餐飲加值計畫書-含範例).doc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4(餐飲加值計畫書-含範例).odt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5(體適能檢測班計畫書-含範例).doc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5(體適能檢測班計畫書-含範例).odt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6(志工名冊-含範例).doc
  ** 106申請計劃書-附件6(志工名冊-含範例).odt
  **  106.01.01.桃園市106年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名冊.xls
  ** 106.ods
  **  核銷用-附件6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核銷相關表格.doc
  ** 核銷用-附件6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核銷相關表格.odt
  **  核銷用-附件7多元方案與餐飲加值核銷相關表格.doc
  ** 核銷用-附件7多元方案與餐飲加值核銷相關表格.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