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8日 星期二

役男跨縣市代辦體檢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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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政部役政署

法規依據:徵兵規則第18條
役男得向居住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代辦徵兵檢查。按役男徵兵檢查作業規定八略以,役男寄居他縣(市)就業、就學,不能返回戶籍地受檢者,得逕向寄居地縣(市)政府申請至指定之檢查醫院受檢。


申請條件:
役男須於接獲戶籍地縣市政府徵兵檢查通知單,始得向寄居地縣市政府申請代辦體格檢查。

受理機關:
親赴縣市政府申請或逕至該縣市政府網站以線上預約方式申辦。

役男代檢當日應檢附證件:
  1. 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正本。
  2. 國民身分證正本。
  3. 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半身脫帽照片1張。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網址
「建議使用 IE6.0 以上之瀏覽器進行代檢申請,以達到網站最佳化效果」
代檢申請業務問題請洽各縣市兵役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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