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7日 星期六

法令政策資訊視覺化 公民權益再提升

法令政策資訊視覺化 公民權益再提升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於105年12月28日改版上線,以更優化的使用者體驗服務、響應式網頁設計、資訊視覺化等技術打造全新的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提供行政院公報閱覽、查詢及訂閱電子報等服務,讓民眾輕鬆掌握最新行政院公報刊登資訊。 
 
統合型行政院公報於94年1月1日發行,同時建置「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每日刊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涉及人民權益之法令等事項,踐行「建立法令公定力」、「落實資訊公開」及「促進公共參與」三大目標。發行至今,已逾625萬人次的瀏覽肯定!
 
近期,為推動我國加入國際貿易組織與營造友善法制環境等重大政策,行政院公報資訊網配合政令,提供法規草案預告資料,延長評論期由14日至60日,以利民眾參與;同時,新增英文版網頁、英文目次及中、英文電子報訂閱等服務,以利國外人士參考運用,友善法治環境。 
 
為精進網站服務,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更進一步提供網站會員專屬服務,包括自訂分類、書籤與最新資訊訂閱等項目,以傳遞優質與精準的資訊,提升民眾便捷與舒適之網站瀏覽體驗。 
 
欲瞭解更多功能,掌握法令動態,請連結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 

本區所有內容皆摘錄自︰[國家發展委員會],相關資料正確性仍以各機關網站公告為準。

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2月11日至19日登場

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2月11日至19日登場

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2月11日至19日登場,以「吉鳴雲揚」主標語規畫設計,地點分別在虎尾高鐵雲林站特定區、農博生態園區及北港鎮,兩燈區共占地50公頃,以「友善大地、多元文化、燈會原鄉」為3大主軸。以及20個主題燈區
 
另根據雲林在地特色,延伸永續樂活、阮ㄟ故鄉、偶戲春秋、百米藝閣、宗教祈福及工藝風華等6大亮點主題,要讓遊客飽覽雲林豐富的自然生態、綠能科技、多元族群、民俗文化、傳統技藝及宗教信仰等特色,精采可期。

 

2017台灣燈會資訊
主燈區:高鐵雲林站前至農博生態園區
北港燈區:中山路街區及觀光大橋周邊
時間:106/2/11~2/19
北港燈區開燈:2017/02/07(二)
虎尾主燈區彩排:2017/02/10(五)
虎尾主燈區開燈:2017/2/11(六)
訂於2月11日元宵節當日晚間7時正式開燈,之後每小時整點及30分各推出1場主燈秀,活動將延續至2月19日晚上10點結束。
雲林縣政府鼓勵建議遊客多多利用高鐵、臺鐵及公共運輸賞燈
雲林一日遊
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主燈區、北港區)|2017臺灣燈會在雲林
燈會精采圖片 allen提供
燈會帶玩NO1-海線暢遊雲林嘗鮮去
台灣鯛生態創意園區→海中寶烏魚子觀光工廠→金湖休閒農業區→好蝦冏男社→北港春休閒園區→北港小吃漫遊→北港朝天宮→北港好住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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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會帶玩NO2-虎尾樂逍遙
北港阿豐麵線糊→良作工廠農業文創館→偶的家戲偶文創園區→PasTaco墨魚廚房→虎尾驛/虎尾糖廠/虎尾鐵橋→iicake雲林蛋糕毛巾咖啡館→米多力休閒農場

詳細行程可看 走跳員林>http://lantern.mmhot.tw/?ptype=f6ck
2017台灣燈會主燈「鳳凰來儀」與變形小提燈亮相
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主燈區、北港區)|2017臺灣燈會在雲林
燈會精采圖片 a由小提燈設計者林佳葦老師親自介紹「幸福奇雞」小提燈的設計概念,林老師說,「幸福奇雞」史無前例的以「雞」與「蛋」兩種造型呈現,小提燈在頸部、雙腳及尾巴皆可轉動收合,翅膀的部分,也設計成可倒插入雞身的結構,讓小朋友在提燈的同時也可自由將小提燈變換為「雞」或「蛋」!小提燈將自2月11日元宵節起自2月19日止,每日下午3時,於虎尾主燈區及北港燈區發送,依排隊順序每人限領1盞,每日數量有限,發完為止。

樹林交流道春節開通

樹林交流道春節開通

【新北市訊】國道 3 號樹林交流道去 (104) 北入臨時匝道通車,有效分散土城、三鶯交流道車流,現在南出匝道工程也即將完工,並訂於 106 年 1 月 5 日下午 2 時開放,往返三峽及樹林地區交通將更為便捷 。
新北市交通局也表示,為利上下匝道車流順暢,此次南出匝道通車佳園路 3 段 99 巷 ( 僅限單向西行 ) 及 101 巷( 101 巷至 145 巷口僅限單向東行)將同步採配對單行道措施, 101 巷往佳園路車輛請改行駛 145 巷或透過 99 巷與 101 巷之間的國道涵洞轉 99 巷接駛佳園路,佳園路欲往 99 巷之車輛請改由 101 巷進入再透過國道涵洞進入 99 巷;另外為便捷大眾運輸 917 、 922 及 940 等公車路線於 1 月 6 日起去返程都將改行駛樹林交流道, 提醒用路人及乘客注意。 
  以往新北市樹林、柑園及三峽臺北大學鄰近區域利用三鶯及土城交流道進出高速公路繞行距離較遠,許多民眾往返當地常常利用樹林收費站兩側高公局之公務便道進出高速公路及柑園地區,在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全面實施計程收費後,期能利用現有樹林收費站用地增設交流道,以提供柑園及臺北大學特定區民眾就近出入高速公路,減少繞行對於地區道路及現有高速公路連絡道路之交通衝擊。故經新北市政 府向中央爭取,以現有之樹林收費站位置變更為交流道,以利便民。 
 
資料詳洽:交通局綜合規劃科科長林碧芬   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29603456 轉 6956 
新聞聯絡人:交通局技正劉剛伯   電話:本市境內 1999 或 (02)29603456 轉 6914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

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簡介

()扣(免)繳憑單
     1. 扣繳義務人應於每年1月底前,就上一年度內各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   繳稅款數額開具扣繳憑單,或不屬扣繳範圍及未達起扣點之所得資料開具免扣繳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申報期間延長至25日止。(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辦公日)
     2. 營利事業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或機關、團體裁撤、變更時,扣繳義務人應隨時就已扣繳稅款數額,填發扣繳憑單,並於10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3.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應扣繳之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應使用『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

()股利憑單及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
     1. 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營利事業或合作社,應於每年1月底前,將上一年內分配予股東之股利或社員之盈餘,填具股利憑單彙報該管稽徵機關。每年1月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者,申報期間延長至25日止。(如遇例假日,順延至下一個辦公日)
   2. 營利事業或合作社有解散或合併時,應隨時就已分配之股利或盈餘填具股利憑單,並於10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
     3.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應扣繳之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應使用『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外僑及大陸地區人民、單位專用』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